各教学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高厅[2012]2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[2013]53号)精神,2014年公司将立项一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、课程要求:本年度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为本科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,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,且最近三学年至少开设一次,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性。
2、团队要求:精品资源共享课由学术造诣深厚、教学经验丰富的课程负责人应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。建设团队结构合理,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,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。
3、资源要求: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,包括课程介绍、教学大纲、教学日历、教案或演示文稿、网络教学课件、教材、重点难点指导、实验实习指导、作业、习题、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。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,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,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,较为成熟的多样性、交互性辅助资源。例如:案例库、专题讲座库、素材资源库,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、演示/虚拟/仿真实验实训(实习)系统、试题库系统、作业系统、在线自测/考试系统,课程教学、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。
4、技术要求: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《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》中“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”(附件4)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网上课程资源,教学录像要按照教学单元录制,并实现课程全程教学录像上网。
5、申报名额:每个学院2门。
6、资源上网要求:各课程需在学校课程建设平台上上传本课程相关资源,专家组将进行网络评审。
二、学校政策
1、每个项目,学校有相应的经费配套。
2、学校将在课程资源网站评审后予以正式发文立项,在此之前经费不能使用;项目结题前,经费使用不超过一半。
三、材料和时间要求
请以学院为单位,将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汇总表》1份、《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表》每个项目一式3份,以及以上材料的电子档3月24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。纸质材料要求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。联系人:余贵,TEL:8833859,QQ:85309011。
附件:
2.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汇总表
教务处
2014年3月5日